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承诺书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及实施细则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,提升检验检测诚信水平,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,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,本机构郑重承诺:

一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。

二、本机构及其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,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,确保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。

三、严格在资质认定的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,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检验检测标准和规范,坚决抵制出具虚假报告及其它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。

四、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,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,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。

五、加强设备管理,配备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备,依法对在用计量器具(检验检测设备)实施周期检定及校准,定期进行期间核查,确保检验检测设备正常完好。

六、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内部培训及管理,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水平。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,不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。非授权签字人不签发检验检测报告。

七、不转让、出租、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不伪造、变造、冒用、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不使用已失效、撤销、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。

八、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,履行保密责任。

九、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报告、统计数据、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。

十、主动接受社会、媒体和群众的监督,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。积极配合资质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。

本机构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。如有违反,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。

 

西安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 
2024年1月5日